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《计价格[2002]1980号》, 发改办价格[2003]857号规定,中标人必须支付招标代理费(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“价格[2002]1980号”根据这一标准,它可以上下浮动20%。
![]() 1.按此表费率计算的费用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基准价格。招标文件(附标准底)单独提供的,按规定标准的30%收取。 2.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累进差率法计算。 扩展信息: 例子: 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投标金额为6000万元。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如下: 100万元×1.0% = 100万元 (500-100)万元×0.7% = 28000元 (1000-500)×0.55% = 27500元 (5000-1000)×0.35% = 14万元 (6000-5000)×0.2% = 20000元 总费用= 1 + 2.8 + 2.75 + 14 + 2 = 22.55(万元) 该费用一般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,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中标人支付,则双方达成协议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国家计委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办公室(2003)857号文件。 |